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指導教授:張哲郎 先生 明代太常寺 官員陞遷之研究 研究生:戴月芳 撰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成果回顧 ..................................................... 2 第三節 資料與研究方法 .................................................. 3 第四節 天子祭祀的理論基礎 ............................................ 3 第二章 明代以前太常寺之發展 第一節 太常寺之創立 ..................................................... 7 第二節 太常寺稱呼之變化 ............................................... 7 第三節 太常寺架構之演變 ............................................... 8 第三章 明代太常寺組織之演變 第一節 名稱與組織之更替 ............................................... 13 第二節 人事名額之調整 .................................................. 22 第三節 太常寺與禮部之關係 ............................................ 41 第四章 明代太常寺之職掌與功能 第一節 正官 ................................................................. 43 第二節 首領官 .............................................................. 45 第三節 屬官 ................................................................. 46 第五章 明代太常寺官員的選補與考核 第一節 選補 ................................................................. 52 第二節 考核 ................................................................. 54 第六章 明代太常寺官員陞遷之特色 第一節 明太祖∼明成祖:官員來源多方 ............................. 70 第二節 明仁宗∼明英宗:最後官至少卿者居多 .................... 90 第三節 明憲宗∼明世宗:傳奉太常寺官的興汰 .................... 109 第四節 明穆宗∼明思宗:給事中藉太常寺為遷轉管道之一 ..... 198 第七章 結論 ........................................................... 268 引用文獻 .................................................................... 274 表格索引 表 2 ∼ 1 :秦代至元代太常寺架構演變表 ................................... 8 表 3 ∼ 1 :明代太常寺組織及官員品秩演變表 ............................. 15 表 3 ∼ 2 :明代太常寺官員名額調整表 ...................................... 23 表 3 ∼ 3 :明代南京太常寺官員一覽表 ...................................... 28 表 4 ∼ 1 :明代太常寺卿、少卿、寺丞職掌與功能表 .................... 44 表 4 ∼ 2 :明代太常寺典簿職掌與功能表 ................................... 45 表 4 ∼ 3 :明代太常寺屬官職掌與功能表 ................................... 48 表 4∼4:太常寺官員參與吉凶軍嘉禮情況表 ............................. 49 表 5 ∼ 1 :明代太常寺官員失職處置表 ...................................... 57 表 6 ∼ 1 :明太祖∼明成祖太常寺官員陞遷表 ............................. 72 表 6 ∼ 2 :明太祖∼明成祖太常寺官員異動時間表 ....................... 89 表 6 ∼ 3 :明仁宗∼明英宗太常寺官員陞遷表 ............................. 91 表 6 ∼ 4 :明仁宗∼明英宗太常寺官員異動時間表 ....................... 108 表 6 ∼ 5 :明憲宗∼明世宗太常寺官員陞遷表 ............................. 111 表 6 ∼ 6 :明憲宗∼明世宗太常寺官員異動時間表 ....................... 198 表 6 ∼ 7 :明穆宗∼明思宗太常寺官員陞遷表 ............................. 200 表 6 ∼ 8 :明穆宗∼明思宗太常寺官員異動時間表 ....................... 267 表 7 ∼ 1 :明代太常寺卿之來源表 .......................................... 271 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祭祀,在當今的生活中,已經是一個使用頻率很低的詞彙。祭祀活動除了 在宗教場所和農村依然活躍外,在一般社會活動中已經不是那麼重要。然而, 在古代中國,祭祀是占有重要意義,且是貫穿於整個國家的大事。明代《太常 續考》卷一即云:「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1 在古代中國,祭祀與戰爭是國家 最重要的兩件大事,而且祭祀的地位還放在戰爭的前面。孔子曰:「俎豆之 事,則嘗聞之,軍旅之事未之學也,蓋祀之重,重於戎矣。」 2 何況戰爭也離不 開祭祀,戰前戰後都規定了相應的祭祀儀式,例如:親征、遣將、禡祭、奏凱 獻俘等各有其祭祀程序。 3 經典中記載祭祀作為國家的頭等大事,昭示我們一個 不容忽視的問題,在古代中國,祭祀活動曾經是做為國家典章制度存在的象 徵。中國自殷以來即重視祭祀,國君率民事鬼神,一切由占卜決定,至周代以 後,周公制禮作樂,更確定國君祭祀的職責。守禮是實踐德政的指標,禮樂的 精華完全融入祭祀儀式之中,而祭祀的繁多名目,成為歷代帝王政治生活的一 部分。為了善盡這份尊榮的職責,於是設立了負責的機關──太常寺,受禮部 監督。 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前夕之吳元年(1368),就設置了太常司。其太常司源 自秦朝的奉常, 4 是主掌國家祭祀禮儀的機構,至洪武三十年(1397)改名為太 常寺,一直延用到明末。太常寺的官員有寺卿、少卿、寺丞、典簿、博士、協 律郎、贊禮郎、奉祀、祀丞、廩牲令大使、廩牲令副使、司樂、神樂觀提點、 神樂觀知觀。太常寺卿與大理寺卿同是正三品,比光祿寺卿、太僕寺卿高一 等,比鴻臚寺卿高三等,可見太常寺卿位尊品高。雖然明代考課之法規定,無 論中央或地方官員,任滿三年為一考,六年再考,在九年兩次的考核中,稱職 的官員得以留任,表現中等或不稱職者,除非犯大錯,也可以留任。而事實 上,太常寺官員是否受此規定得以升留降,值得探討。 本研究以有明一代為時間範圍,希冀針對明代以前太常寺發展、明代太常 寺組織、職掌和功能、太常寺官員的來源、異動做研究,來看太常寺官員陞遷 的發展與特色。在架構的鋪排上,共分七章。第一章緒論,分四節,陳述研究 動機,回顧研究成果,說明引用資料原則與研究方法,探究天子祭祀的理論基 1 《太常續考》共八卷,卷一,引自《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 第五九九冊(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3),頁 599-5。 2 《太常續考》卷一,引自《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五九九冊,頁 599-6。 3 張廷玉等,《明史》共三三二卷,卷五十七〈禮志十一〉(北京市:中華書局,1974),頁 595-597。 4 班固,《漢書》共一百卷,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北京市:中華書局, 1974 ),頁 726 。 2 礎;第二章明代以前太常寺之發展,分三節,探討太常寺的創立、稱呼的變化 和架構的演變;第三章明代太常寺組織之演變,分三節,說明明代太常寺名稱 與組織更替、人事名額增減的情形以及太常寺與禮部之間密切又矛盾的關係﹔ 第四章明代太常寺之職掌與功能,分三節,陳述太常寺官員分正官、首領官、 屬官三類,並說明他們的職掌與功能;第五章明代太常寺官員的選補與考核, 分二節,探討明代太常寺官員選補原則和程序、明代太常寺官員考滿和考察的 標準及官員失職處置的情況;第六章明代太常寺官員陞遷之特色,分四節,依 據明代太常寺官員陞遷的發展和特色分四期分析和說明,以呈現明代太常寺官 員升留降實際運作之真相;第七章結論,以明代太常寺官員陞遷為主軸,歸納 太常寺機構組織之發展及太常寺官員升留降的特性。 第二節 研究成果回顧 在明代官制研究中,至今有三篇與太常寺研究有關係者,一為蕭衡倩〈由 明神宗時代御史的遷轉路線看太僕寺、太常寺、光祿寺的特殊作用〉乙文, 5 在 文中把明神宗時代 45 名御史遷轉路線做了分析,其中 22 名御史遷轉路線經過 太僕寺、太常寺或光祿寺。明代的御史是監察制度的主角,但是品秩只有正七 品,想在考核之中,一躍升至中央監察機關中的都御史(正二品)、副都御史 (正三品)或僉都御史(正四品)恐非易事,因此在御史的遷轉過程中,就有 先轉入非監察官,再升轉回監察官的現象產生。而在明代的政治組織裡,太僕 寺、太常寺及光祿寺正好成為升官的跳板,他們填補了由七品到四品的中空階 段,形成一種不成文的制度,雖然這三者都屬於榮譽頭銜卻對當時的官制影響 甚鉅。蕭文對於研究明代官制提供了一個新方向,可惜在取材上,《明實錄》 的史料不用,多取張廷玉等的《明史》,對於御史的蒐集與遷轉過程的真相尚 須補強。二為拙作〈明太祖太常寺官員陞遷的研究〉, 6 將明太祖時期 52 名太 常寺官員的陞遷做了分析,其中有 20 人升官,占全部的 38%,有 4 人平轉,占 全部的 8%,有 10 人降職,占全部的 19%,有 18 人的異動情況不明,占全部 的 35%,明代考課雖有一定的制度,但太常寺官員卻很少按此規定異動,異動 時間可考者有 37 人,其中有 19 人在 1 年內異動,11 人在 2 年內異動,1 人在 10 年內異動,1 人在 12 年內異動。此文多採用《明實錄》的史料,然因明代沒 有太常寺官員名單保存下來,在蒐集官員資料上以《明太祖實錄》、《明成祖 實錄》為主要參考依據,再以《國朝列卿紀》、《弇山堂別集》等史料為輔。 5 蕭衡倩,〈由明神宗時代御史的遷轉路線看太僕寺、太常寺、光祿寺的特殊作用〉,引自《史薈》第十 三期(臺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會, 1983 年),頁 74 -87 。 6 戴月芳,〈明太祖太常寺官員陞遷的研究〉,刊載於《中國歷史學會集刊》第三十一期(臺北市:中國 歷史學會,民國八十九年七月),頁 74~87 。 3 三為拙作〈明成祖太常寺官員陞遷的研究〉, 7 此文蒐集 31 名太常寺官員,其 中有 22 人在寺內異動,占全部官員的 71%,比明太祖時代的 61%高,但與明 太祖時代一樣跨部門異動人數少於寺內異動人數。31 人中有 26 人升官,占全部 的 84%,有 1 人平轉,占 3%,有 2 人降職,占全部的 6%,有 2 人異動不詳, 占全部的 6%。異動時間可考者有 15 人,其中 7 人在 1 年內異動,1 人在 8 年 內異動,2 人在 9 年內異動,1 人在 22 年內異動,1 人在 43 年內異動,可見明 成祖時代太常寺官員很少按明代考滿和考察的規定陞遷。此文以《明成祖實 錄》為主要參考依據,另以《國朝列卿紀》、《弇山堂別集》等史料增補不足 之處。 第三節 資料與研究方法 本文所使用的資料,以《明實錄》為主,再以其他史料如《明史》、《大 明會典》、《國朝列卿紀》、《弇山堂別集》、《太常續考》等史料補充之。 關於太常寺官員任免之年代,其他史料如與《明實錄》有不同之處,則以《明 實錄》之記載為準。在研究方法上,透過《明實錄》等史料的運用,進行比較 分析,以證佐證,以明瞭明代政府對太常寺設置的歷程,太常寺組織架構的內 涵,太常寺官員的任用、職掌、陞遷路徑的特色。在分析過程中,藉用計量法 輔助說明特殊之處。 第四節 天子祭祀的理論基礎 中國古代的君主,自稱為天子。夏、商二代的掌權者相信自己是天選之 子,所以才能成為萬民之主。所謂「天命玄鳥,降而生商。」「上帝命武湯, 正域彼四方。」「殷受命咸宜,百祿是何。」 8 意思是說天命五色神鳥,降下卵 而生商族;上帝命令勇武的大乙湯,征取疆土於四方;殷商受到上天無時無刻 的庇佑,百種福祿歸殷商享受著。這樣的上帝,親自挑選了殷族,讓他們擔任 大地的主人,既然天命在商,被統治的民族祭祀上帝,敬奉上帝,理應服從殷 商的統治,所以人們如果反對殷商等於反抗天命。 9 所以說,殷商能夠統治天 下,上帝的信仰居功厥偉。至於天是怎樣的神靈,如何的形象,一直是模糊不 明的,只知天壯闊高遠,天上有神靈。殷商把天和人間的權力、禍福緊密的連 接起來,教育百姓要隆重祭天,準備了豐盛的祭品,不僅商族自己虔誠祭祀, 率民事神,而且影響了他族,塑造殷族在各族心目中,他就是唯一的天選之 7 戴月芳,〈明成祖太常寺官員陞遷的研究〉,刊載於《淡江史學》第十二期(臺北縣:私立淡江大學歷 史學系,民國九十年十二月),頁 57-87。 8 以上三句皆出於《商頌‧玄鳥》,引自屈萬里《詩經詮釋》(臺北市:聯經出版社, 1983 ),頁 622 。 9 劉曄原、鄭惠堅,《中國古代祭祀》(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 1998 年 9 月初版一刷),頁 44~45 。 4 子,不得抗逆上帝的旨意。 殷商這種把天抬到至高無尚的地位,將成功榮祿歸功於天的選擇、賜與, 將失敗卑賤隸屬於天的懲罰、遺棄的這種上天的賜與與懲罰的模式,成為日後 統治者對外擴張及對內行使統治權的圭臬,且把神祕的天轉型為操縱人間權力 更替、人間禍福與否的主宰者,既有意志又有責任的管理人間事務。從此以 後,天選之子如果在行使權力不順暢的時候,往往藉天命之說當成說服的利 器;例如盤庚遷都遭到貴族的反對,而以「天帝」、「天命」作為反駁的依 據,宣稱自己承大運於天帝,受祖先命令而決定遷都到黃河北邊的殷地(今河 南安陽)。這種以天命是賴、天子自居的做法,以後的歷代的帝王無不做為遵 循的不二法門。後來的西周,建立了新的社會秩序,有了相應的道德意義,將 被討伐征服的商族冠上「不德」的罪名,讓「慈惠愛民」的文王子孫有義務的 去征伐。「上帝既命,侯於周服」, 10 雖然殷商原是天選之子,但如果失德於天 下,上帝會對原屬於殷商的各族下達命令,都要向有道德的周朝臣服,否則違 逆天命,自取滅亡,因此西周對天命的認知,又加上了道德的意義。周武王伐 商,在牧野起兵的誓詞裡,論述商紂罪狀之一即「昏棄厥肆祀」。 11 祭祀是君主 的職責之一,而商紂不重視祭祀,即忽略了天選之子的責任,而且不合天意, 因此天下人得以誅之。順從上帝的道德就合乎天意,否則就是失德,就會遭受 上帝的懲罰或遺棄。於是上帝的道德面,從此被確定了下來,也提醒在位者注 意失德會失天下,而欲取而代之的人也有了征討的理由。 中國在祭祀空間的安排,可分三大部分,一是天,一是地,一是天地之 間。而祭天、祭地、祭五穀、祭祖先是最隆重的祭祀。《國語》〈魯語上〉 云:「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 澤,所以出財用也。」祭祀天上的日、月、星辰,是因為百姓瞻仰它們去做各 種事情。祭祀大地上的金、木、水、火、土五行,是因為用它們進行生殖財 富;祭祀九州名山江河,是因為用它們生產財物器用。 12 祭祀三辰、五行和名山 川澤,是因為衪們掌握人的命運,衪們高於人的一切,所以與衪們溝通,著重 於歸順的態度,不僅服從也要尊奉,希望衪們對人類開恩。而祭祀的產生,來 自於人類有所追求,人類在對祭祀對象表達順從的同時,也為了求得生存順利 而向祭祀對象進行賄賂和收買。所以說,祭祀有它的實用性和現實性,祭祀全 是為活著的人的利益而進行。祭天、祭地、祭五穀、祭祖先在古人看來,都是 為了穰解災害,請求豐年,冀望生活獲得保障。既有天命之說,所以身為天子 基於照顧百姓福祉之職責,責無旁貸須以祭祀為己任。因此歷代帝王,不論政 績如何,均以德相標榜,德政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守禮,不丟棄自古以來的祭 10 《大雅‧文王之什》,引自屈萬里《詩經詮釋》,頁 451 。 11 《周書.牧誓》,引自屈萬里《尚書集釋》(臺北市:聯經出版社, 1983 ),頁 109-113 。 12 戴月芳主編,《國語》,引自《中國名著選譯叢書》 6 (臺北市:錦繡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 年四月初版),頁 56 、 60~61 。 5 祀,所謂「民為國之本,民為神之主」, 13 國君只有同時得到百姓的擁戴和神靈 的福佑才會安享其國,福壽康寧。 祭祀,是對神靈的討好和收買,古代的祭禮充分表現此一目的。為達到目 的。儀式要求嚴肅慎重,音樂講求端莊大方,所有執行祭禮的人員必須潔身自 好,以示虔誠。明太祖規定,凡是祭祀天地、社稷、宗廟、山川等神,為天下 祈福,百官提前三天齋戒,而且要沐浴更衣,單獨宿止,不飲酒、不娛樂、不 吃葷、不探望病人、不弔喪、不打官司,一心一意在祭祀上,想像神靈在自己 頭上或左右。 14 在儀式上,如皇帝親自主持的祭祀,皇帝以下太子百官跪拜,場 面肅穆宏大,耗費龐大人力物力,內容與周代規定的祭祀禮儀大同小異,中心 仍是以虔敬臣服的態度、豐富的供品,祈求上天的福佑。 祭天,從周代開始,成為天子的義務,冬至至南郊祭天成為歷代尊古的大 祭。明永樂十八年(1420),在北京建成的天壇,成為固定祭天的場所,總面 積為 273 公頃,主要的建築有祈年殿、皇穹宇、圜丘,平面均為圓形,以象徵 天。祈年殿的四根大柱象徵四季,外圍兩排十二根柱象徵十二月和十二個時 辰。因祭天主要實用意義在於祈求風調兩順,農作物豐收,故有祈年殿的建築 安排。 15 明朝的祭天儀式十分繁瑣。祭天當日,皇帝和文武百官清晨即到圜丘,冠 帶就位,然後依照贊禮官的指示,逐項進行,主要步驟有十一項: (一)迎神、奏樂。 (二)燔柴,在燎壇燃燒全牛。 (三)行禮,皇帝、皇太子、文武百官跪拜兩次。 (四)奠玉帛,皇帝洗手登壇,在樂曲聲中,在昊天上帝神位前跪拜、上 香、奠玉帛。 (五)進俎,皇帝親自擺好祭神盤。 (六)初獻,皇帝再度洗手洗酒爵,上香、祭酒。此時,祀官捧出祭祀文 跪拜讀念。祭酒儀式分成三次進行,第一次稱初獻,第二次稱亞 獻,第三次稱終獻。 (七)欽福受胙,欽福指飲祭過神的酒,是神賜與的福慶,受胙指接受祭 肉。 (八)撤豆,即撤下供品,豆是盛供品的器皿。 (九)送神。 13 在魯莊公三十三年秋七月,有神靈下降到華地(在今山東曹縣西北),對北周惠王問內史過是什麼原因 所致。內史過回答中提到「國家將要興起,聽百姓的;將要滅亡,聽神靈的。神靈是聰明正直而一心 一意的按照不同的人而辦事。」說明民為神之主的思想觀念,在春秋時代為一種評價標準,外化為各 種禮儀影響至後代。請參閱沈玉成,《左傳譯文》(北京市:中華書局,一九八三年),頁 61 。 14 俞汝楫編,《禮部志稿》共四十七卷,卷二十五,引自《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五九七冊(臺北市: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3 ),頁 597~464 。 6 (十)去燎所,以上各過程所讀念的祀先辭、獻給神靈的禮物、供品酒果 由各部門負責運送到燎所。 (十一)望燎,皇帝至望燎位置,看著燒到一半之時即可回住所休息,祭 天的大典宣告完畢。16 明朝的祭天儀式繼承商周,參考唐宋典章略做增減,但主體精髓仍在於祭天求 福。總之,在諸神的祭祀當中,祭天是最重要的祭祀。 冬至日,禮天神;夏至日,禮地祇。按照古代天圓地方的觀念,人們在國 都的北郊建立方澤壇,用以祭地。祭天地始終是皇帝親自去祭祀的大典,明嘉 靖九年(1530),特地在北京城北郊建立方澤壇(即今之地壇),作為祭地神 的常規之所,與南郊的天壇遙遙相對。 17 祭地從周代開始,由於土地作為承載萬 物的自然物,經過神化,在歷代均受到最隆重的祭祀,和祭天成為天子親祀的 大祭。而中國古代以農立國,農民的耕作勤奮完全為了豐收,直接影響到國家 的經濟實力。作為司農神靈的后稷,常和土地的出產物穀神合在一起祭祀。祈 求土地有收穫,農作物豐收,可以說是對土地最根本的要求。穀神稱「稷」, 社稷相連,表示整個農業是國家主要經濟命脈,事關王朝興衰,所以社稷也成 為朝廷最重視的祭祀,為歷代繼承下來。 18 祭祖,是中國古代社會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無論大族小戶,都要祭祀祖 先。從商周以來,祖先被視為有威權力的,江山、地位、財富都是祖先留下 來。祖先驍勇善戰,威風八面,後代與他們有血統的親屬,對他們敬愛誠實, 所以透過祭祖的儀式,道出子孫實際利益的需求和對祖先的崇拜,比對天地祭 祀來的更加親密又直率。因此祭祖的制度在周代以固定的禮節確定下來,影響 後代至深。祭祖有凝聚同族、激勵後代、確立子孫地位的作用。天子每年大祭 一次遠祖列祖,成為身分的標誌,也成為政權存在的象徵。所謂「絕祀」、 「夷宗廟」,也是國家滅亡的代名詞。 上天君臨一切,選定自己的代理人,介入政治、軍事,又不排斥其他神 靈。商周以後,上帝的名稱逐漸被天、天神、天命、天地鬼神等詞代替,只要 一提到天命,相當於提到了所有的神靈。天,逐漸成為天子在政治生活中最佳 的見證者和保護神,不論在任何爭議或抗辯中,只要天子以天命是賴,幾乎無 往不利。而祭祀,是天子透過一個繁瑣的儀式過程,代表虔誠莊嚴的態度,不 僅向百姓宣達上天庇護的旨意,也是確定德政的象徵。這種捨我其誰的唯一崇 高性,正是歷代帝王汲汲維繫祭祀的動力。 15 張廷玉等,《明史》,卷四十七〈禮志一〉,頁 498~499 。 16 《明世宗實錄》卷一一八,嘉靖九年十月辛未條(臺北市: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民國五十 一年),頁 2808~2812 。張廷玉等,《明史》卷四十八〈禮志三〉,頁 507~510 。 17 劉曄原、鄭惠堅,《中國古代祭祀》,頁 113~115 。 18 劉曄原、鄭惠堅,《中國古代祭祀》,頁 139 。 7 第二章 明代以前太常寺之發展 第一節 太常寺之創立 太常,原意是大旗。太,說文解釋為「泰」。段玉裁注曰:「泰,從大 聲,轉寫恐失其真,後世凡言大,而以為形容未盡而作太,如大宰俗做太 宰。」 1 故太有大的意思。常,說文解釋為下 也,從巾尚聲。段玉裁注曰: 「從巾者取其方幅也。」 2 故常有旗子的意思。《周禮》卷八〈夏官司馬下〉 云:「節服氏,掌祀朝觀,兗冕六人,維王之太常。」 3 此文所載表示周王在祭 祀朝觀時,身穿裘冕,以六人捧持太常旗的「斿」。《周禮》卷六〈春官宗伯 下〉云:「巾車,掌公庫之政令,⋯⋯。至之五路,一曰玉路、錫、樊纓十有 再就,建太常,十有二斿,以祀。」 4 太常有縿和斿兩部分,附於杆之直幅為 縿,綴於縿之橫幅為斿,共有十二斿,縿畫日月,斿畫交龍,縿斿皆以纁帛為 之,所以太常指畫有日月星辰交龍等圖案的旗幟。而諸侯的旗幟有交龍卻無日 月。在祭祀的時候,王者、諸侯、士大夫等各自豎立他們的旗幟,會同的賓客 也是一樣,而王者豎立的就是太常旗,所以太常旗即王者旌旗,也代表王者。 《太常續考》卷七言,太常,古秩宗。 5 秩,序也;宗,祖廟也;秩宗,主 次序百神之官,而專以秩宗名之者,是因為以宗廟為主;《周禮》也稱之為宗 伯,宗伯職掌天神地祇人鬼之禮,以春曹舉其全,以太常專其職。秦代,設置 奉常,掌宗朝禮儀,有丞。 6 之所以叫奉常,是因為王者有大事則建以行禮,官 主奉持之,故曰奉常,負責宗廟祭祀事宜,與周制六卿之一春官宗伯職掌相 似。奉常,是太常寺機關設置之起源,自此以後,歷代或有更易名稱和架構, 但此機關迄清末始廢。 第二節 太常寺稱呼之變化 秦置奉常,到了漢景帝中六年(西元前 144 ),更名為太常,《漢書》卷 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載:「奉常,官名,掌宗廟禮儀。景帝中六年更 1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十一篇上二(臺北市:黎明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三年七月十一 版),頁 570 。 2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十一篇下,頁 570 。 3 林尹,《周禮今註今譯》卷八(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一九九七年六月初版七刷),頁 324 。 4 林尹,《周禮今註今譯》卷六,頁 278 。 5 《太常續考》共八卷,卷七,引自《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五九九冊(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3),頁 599-272。 6 班固,《漢書》共一百卷,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北京市:中華書局, 1974 ),頁 726 。 8 名太常。」 7 自漢高祖七年(西元前 200)至景帝中六年(西元前 144 ),計有 奉常叔孫通、奉常免、奉常根、奉常饒、奉常昌閭、奉常信、奉常斿、奉常袁 盎、奉常殷、奉常竇彭祖、奉常張歐、奉常蕭勝、奉常乘昌、奉常吳利、太常 利 15 人。 8 此時,太常列為九卿之一,秩中二千石。 至後漢,太常屬太尉部,設卿一人,仍掌禮儀祭祀,而且列為九卿之首, 所以太常卿的地位十分崇高,集權勢於一身。 9 建安中,恢復為奉常的稱呼,曹 魏又更易為太常。 10 晉代以太常等九卿兼將作大臣,增其禮秩。 11 宋齊皆依循舊 制,梁則以太常卿與宗正、司農為春卿。到了後魏,太常為九寺之一,初置少 卿。一直到了北齊、隋二代,太常都是九寺之首。唐代,設置寺卿、少卿,主 掌禮樂郊廟社稷之事;唐高宗龍朔二年(662),將太常寺改為奉常寺;光宅元 年(684),又改為司禮寺。 12 宋代,更名為太常寺。 13 至元代,易名為太常禮儀 院。14 第三節 太常寺架構之演變 自秦代以來,太常寺除了名稱隨各朝代之設置有所不同外,架構內容也因 各朝代業務需求不同而有所增減,今列表如下,以便說明。 表 2∼1:秦代至元代太常寺架構演變表 朝代 名稱 屬官 出處 秦 奉常 丞 太祝令丞 太醫令丞 太卜令丞 太樂令丞 《史記》卷 6 〈 秦 始 皇 本 紀 第 六〉 《漢書》卷 19 上 〈 百 官 公 卿 表 第 七上〉 《 欽 定 歷 代 職 官 表》卷 27~30 前漢 太常 丞 協律都尉 太樂令丞 太祝令丞 《漢書》卷 19 上 〈 百 官 公 卿 表 第 七上〉 《晉書》卷 24 7 班固,《漢書》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頁 726 。 8 班固,《漢書》卷十九下〈百官公卿表第七下〉,頁 745~765 。 9 范曄,《後漢書》共一三0卷,卷十〈孝安帝本紀第五〉(北京市:中華書局, 1974 ),頁 217 。 10 陳壽,《三國志》共一三0卷,卷二〈魏書二〉(北京市:中華書局, 1974 ),頁 76 。 11 房玄齡,《晉書》共一三0卷,卷二十四〈職官志〉(北京市:中華書局, 1974 ),頁 735 。 12 劉昫,《舊唐書》共二百卷,卷四十四〈職官志三〉(北京市:中華書局, 1974 ),頁 1872 。 13 宋濂,《元史》共二一0卷,卷八十八〈百官志四〉(北京市:中華書局, 1974 ),頁 2217 。 14 張廷玉等,《明史》共三三二卷,卷七十四〈職官志三〉(北京市:中華書局, 1974 ),頁 766~767 。 9 太宰令丞 太史令丞 太卜令丞 太醫令丞 均官長丞 都水長丞 諸廟寢園食官令長丞 諸廟寢園有廱太宰 諸廟寢園太祝令丞 五畤尉 博士 諸陵令 〈職官志〉 《 欽 定 歷 代 職 官 表》卷 27~30 新 秩宗 同上 《漢書》卷 19 下 〈 百 官 公 卿 表 第 七下〉 《 欽 定 歷 代 職 官 表》卷 27~30 後漢 奉常 同上 《後漢書》卷 10 〈 孝 安 帝 本 紀 第 五〉 《 欽 定 歷 代 職 官 表》卷 27~30 曹魏 太常寺 丞 太常少卿 太常博士 太常齋郎 太常日者 協律郎 《 三 國 志 》 卷 2 〈魏書二〉 《 魏 書 》 第 113 〈官氏志〉 《晉書》卷 24 〈職官志〉 《 欽 定 歷 代 職 官 表》卷 27~30 晉 太常寺 丞 功曹 主簿 五官 太常博士 協律校尉員 太學博士 祭酒 太史令 太廟令 太樂令 鼓吹令 皇陵令 《晉書》卷 24 〈職官志〉 《 欽 定 歷 代 職 官 表》卷 27~30 10 南齊 太常寺 丞 五官 功曹 主簿 太學博士 國子祭酒 博士 助教 《南齊書》卷 16 〈百官志八〉 《 欽 定 歷 代 職 官 表》卷 27~30 隋 太常寺 卿 少卿 丞 主簿 錄事 博士 協律郎 奉禮郎 郊社署令、典瑞 太廟署令 諸陵署令 太祝署令、太祝 衣冠署令 太樂署令、樂師員 清商署令、樂師員 鼓吹署令、哄師 太醫署令、主藥、酒師、藥園師、醫博士、 助教、按摩博士、祝禁博士 太卜署令、卜師、相師、男覡、女巫、太卜 博士、助教、相博士、助教 廩犧署令 《隋書》卷 28 〈百官志下〉 《 欽 定 歷 代 職 官 表》卷 27~30 唐 奉常寺 司禮寺 太常寺 卿 少卿 郊社署令、丞 太廟署令、丞 諸陸署令、丞 太樂署令、丞 鼓吹署令、丞 太醫署令、丞 太卜署令、丞 太常寺太祝 廩犧署令、丞 太常寺齋郎 天府院、御衣院 《舊唐書》卷 44 〈職官志三〉 《新唐書》卷 48 〈百官志三〉 《新唐書》卷 55 〈食貨志五〉 《 欽 定 歷 代 職 官 表》卷 27~30 11 樂懸院、神院 國子監 太常博士 太常協律郎 陵署丞 太常寺奉禮郎 宋 太常寺 卿 少卿 丞 博士 主簿 協律郎 奉禮郎 太祝 太醫局丞、教授、醫生 郊社令 太廟令 籍田令 宮闈令 提點管幹郊廟祭器所 《 宋 史 》 卷 164 〈職官志四〉 《 宋 史 》 卷 168 〈職官志八〉 《 欽 定 歷 代 職 官 表》卷 27~30 遼 太常寺 卿 少卿 丞 博士 贊引 太祝 奉禮郎 協律郎 諸署令丞 《遼史》卷 47 〈百官志三〉 《 欽 定 歷 代 職 官 表》卷 27~30 金 太常寺 卿 少卿 丞 太廟署令 廩犧署令 郊社署令 諸陵署令 太樂署令 《金史》卷 55 〈百官志一〉 《 欽 定 歷 代 職 官 表》卷 27~30 元 太常禮儀 院 院使 同知 僉院 同僉 院判 經歷 《元史》卷 88 〈百官志四〉 《 欽 定 歷 代 職 官 表》卷 27~30 12 都事 照磨兼管勾承發架閣 太廟署令丞 郊祀署令丞 廩犧署令丞 社稷署令丞 太樂署令丞 博士 任何一代政治制度多由因襲與演變而成。因襲,是繼承前代之遺制。演 變,為配合本朝之需要。祭祀為古代國君尊榮的職責,以上天之子,萬民之主 的身分向神鬼禳解災害,請求豐年,祐護戰勝,這也是祭祀有其實用性和現實 性。為了國家的祭祀禮儀,需要一專屬機關掌管之,故在官制上設置了對執行 祭祀業務有幫助的機關──太常寺。在人事組織上,剛開始秦代奉常有太丞、 太祝令丞、太醫令丞、太卜令丞、太樂令丞,職掌範圍有宗廟禮儀、醫藥行政 及醫療、卜筮之法、饗宴音樂之事。 15 以後歷代相繼增加了協調音律、廟庭修治 潔除、祭祀祭服管理、封贈諡法、太廟郊祀廩犧等業務。 16 無論因革損益,歷代 國君都遵循傳統,維持自古以來的祭祀,遵行傳統,來彰顯德政。因為上天之 子受天委任為民造福,萬民之主代表百姓向天祈福,祭祀可以說是檢驗天子是 否賢良的一個途徑。 由上表可得知,至宋代,卜筮從太常寺的業務抽離。至元代,醫療及醫藥 行政事務獨立,確定太常禮儀院專責祭祀禮樂及犧牲的飼養與管理。 17 15 司馬遷,《史記》共一百三十卷,卷六〈秦始皇本紀第六〉(北京市:中華書局, 1974 ),頁 291 。 16 張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四〈職官志三〉,頁 767 。 17 楊樹藩,《宋代中央政治制度》(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三版), 頁 220~222 。《元代中央政治制度》(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三 版),頁 181~183 。 13 第三章 明代太常寺組織之演變 第一節 名稱與組織之更替 中國歷朝對於中央政府的組織無論如何因革損益,太常寺均是執行祭祀禮 儀事務的機關。歷代帝王以守禮來彰顯德政,而守禮主要內容為維持自古以來 的祭祀,遵守傳統,因而不管皇帝是出自何姓,皆會因襲前朝的祭祀禮儀,同 時按照本朝業務所需有所增減。 吳元年(1368),改元代太常禮儀院稱呼,置太常司,設卿、少卿、司 丞、典簿、博士、協律郎、贊禮郎,及天壇、地壇、朝日壇、夕月壇、先農 壇、帝王廟、祈穀殿等各祠祭署署令、署丞。洪武元年(1368),設神樂觀提 點一人,從六品,知觀一人,從九品,隸太常司。 1 洪武三年(1370),仍稱太常司,另置神牲所,設廩牲令大使、副使。四 年(1371),革神牲所,設立犧牲所。 2 洪武十三年(1380),更定協律郎、贊禮郎品秩,又設司樂。 3 二十四年 (1391),改各署令為奉祀,署丞為祀丞。 4 二十五年(1392 ),改司丞品秩; 神樂觀機構及官員改隸僧錄司,提點品秩改為正六品,知觀品秩改為從八品。 5 三十年(1397 ),改太常司為太常寺,官制仍舊。 6 建文中,增設太祝一職,但品秩未載明,而各祠祭署俱有更革,天壇祠祭 署為南郊祠祭署,泗州祠祭署為泗濱祠祭署,宿州祠祭署為新豐祠祭署,孝陵 置鍾山祠祭署,各司圃所增神樂觀知觀,品秩未載。 7 成祖初,改天壇為天地 壇,又把建文時之南郊祠祭署改為郊壇祠祭署,後來又改為天地壇祠祭署。8 明代的都城,原設在南京,六部等中央機關都設置在南京。永樂元年 (1403)二月,燕王朱棣因靖難之變取得政權,為了加強對北方的防備,決定 以北平為北京,設立北京行部。永樂七年(1409)三月,正式設立北京行在六 部。永樂十八年(1420)九月,遷都北京,同時確定仿照西周時兩京制的做 法,實行兩京制。正式宣布於明年元旦改北京為京師,去行在。隨著都城的遷 移,中央政府也由南京搬遷到北京。而原來設立在南京的六部、都察院等中央 機關並不撤銷,從名稱到機關上都給予保留,但為了要與北京的六部、都察院 等中央機關有所區別,設置在南京的機關加上南京二字。此為明代特有的行政 1 張廷玉等,《明史》共三三二卷,卷七十四〈職官志三〉(北京市:中華書局, 1974 ),頁 766~767 。 2 張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四〈職官志三〉,頁 766~767 。 3 張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四〈職官志三〉,頁 766 。 4 張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四〈職官志三〉,頁 767 。 5 張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四〈職官志三〉,頁 767 。 6 張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四〈職官志三〉,頁 767 。 7 張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四〈職官志三〉,頁 767 。 8 張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四〈職官志三〉,頁 767 。 14 設置,依據當時實際的運作情況,北京的中央機關擁有實際的行政權力,南京 的中央機關雖有設立,可是並沒有北京的中央機關完備,而且職權範圍只限於 南京所轄地區。明神宗於萬曆三年(1575)二月曾經明確指示吏部:「南京職 務清簡,宜不必備,先朝有一人兼掌六部者。自後南京員缺,非緊要者,不必 一一推補。」 9 既行兩京制,所以在北京、南京皆有太常寺的設置,而南京太常 寺的編制與職權不如北京的太常寺。南京太常寺設卿,正三品、少卿,正四 品、典簿,正七品、博士,正七品、協律郎,正八品、贊禮郎,從八品、司 樂,從九品、各祠祭署奉祀,從七品、祀丞,從八品。 10 其上司為南京禮部,受 其督導。而北京的太常寺和北京的禮部之關係與南京的太常寺和南京的禮部之 關係一樣,在體制上,皆是上下隸屬,可是由於太常寺的品級與禮部的品級不 相上下,一旦太常寺卿態度傲慢又不重行政分際,常因意見相左而與禮部公然 抗爭,如南京太常寺卿牛鳳只因寺內廚役增補小事與南京禮部意見不合,而且 口出狂言:「本寺非禮部所屬。」絲毫無視體統,如此囂張的態度遭到行政懲 治,明人徐學謨指出這是因為太常寺的品級與禮部的品級相當,造成太常寺常 以此憑藉與禮部相抗衡。 11 而且在祭祀項目上,太常寺與禮部的職權並未明確劃 分,致使禮部雖名為主管機關,卻往往管不住下屬單位太常寺。由於品級相當 與職權的重疊加促太常寺與禮部彼此的矛盾和衝突。 洪熙元年(1425),又在天地壇祠祭祀署設犧牲所吏目,典掌文移。嘉靖 九年(1530)釐祀典,分天地壇為天壇、地壇、山川壇耤田祠祭署為神衹壇, 大祀殿為祈穀殿,增置朝日、夕月二壇,各設祠祭署,又增加協律郎、贊禮 郎、司樂成員。 12 萬曆四年(1576),改神衹壇為先農壇。 13 另外,直屬於北京太常寺的機關,尚有提督四夷館,掌譯書之事。本來, 四夷館原隸屬於翰林院,負責挑選國子監生學習外國語文,宣德元年(1426) 兼選官民子弟,委官教肆。弘治七年(1494 )始增設太常卿、少卿各一員為提 督,遂改隸北京太常寺。14 嘉靖二十五年(1546 )以後,裁革卿,只存少卿,仍 聽內閣稽考,一切公移,俱呈翰林院轉行,其習譯官,鴻臚寺帶銜。15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京職〉載:「本朝以六部都、通、大為大 九卿,不必言矣。但小九卿其說不一,或云太常、京尹、光祿、太僕、詹事、 國子、翰林,而益以左右春坊,是為小九列衙門。或云詹事春坊為東宮官屬, 9 龍文彬,《明會要》共八十卷上下冊,卷三十一〈職官三‧南京吏部〉(臺北市:世界書局,民國四十 九年),頁 425。 10 張廷玉等,《明史》卷七十五〈職官志四〉,頁 785 。 11 徐學謨,《世廟識餘錄》共二十六卷,卷之五(臺北市:國風出版社,民國五十四年九月),頁 11a 。 12 李東陽等,《大明會典》共一百十七卷,卷二(臺北市:東南書報社,出版時間不詳),頁 75 。 13 張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四〈職官志三〉,頁 767 。 14 李東陽等,《大明會典》卷二,頁 79 。 15 張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四〈職官志三〉,頁 767-769 。 15 不宜班之大廷,當以尚寶、鴻臚、欽天足之。或云鴻臚僅司傳宣,非復漢晉大 鴻臚之職,欽天僅掌占候,亦非秦漢太史令之職,且皆雜流世業所窟穴,衹可 與太醫院、上林苑等耳,眾說紛紛,莫有定論。即有公事會議,奉旨有大小九 卿公同之諭,亦竟不知何屬也。近問之侍從諸公,則以太常、詹事、京尹、光 祿、太僕、鴻臚、國子、翰林、尚寶定為小九卿,不知始自何時。」 16 可知太常 寺卿位列為小九卿之首,雖與後漢始將太常寺卿列為九卿之首相比略差一籌, 但在明代位居小九卿之首,相當於總顧問之地位。《明熹宗實錄》卷八天啟元 年三月甲子條載:「上命大小九卿科道從公會議。」 17 凡有公事會議,大小九卿 皆共同參與。 關於明代太常寺組織演變及官員品秩調整,列表如下,以明大究。 表 3∼1:明代太常寺組織及官員品秩演變表 時間 組織 出處 吳元年 (1368) 太常司: 卿,正三品。 少卿,正四品。 司丞,正五品。 典簿,正七品。 博士,正七品。 協律郎,正七品。 贊禮郎,從八品。 神樂觀提點,從六品。 神樂觀知觀,從九品。 天壇、地壇、朝日壇、山川壇耤田祠祭 署、帝王廟、祈穀殿等各祠祭署俱署 令,從七品;署丞,從八品。 《明史》卷 74〈職官志三〉 洪武三年 (1370) 太常司: 卿,正三品。 少卿,正四品。 司丞,正五品。 典簿,正七品。 博士,正七品。 協律郎,正七品。 贊禮郎,從八品。 神樂觀提點,從六品。 神樂觀知觀,從九品。 天壇、地壇、朝日壇、山川壇耤田祠祭 《明史》卷 74〈職官志三〉 16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共三十卷,卷二十〈京職〉(臺北市:新興書局有限公司,民國六十五年十一 月版),頁 519 。 17 《明熹宗實錄》卷八,天啟元年三月甲子條(臺北市: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民國五十一 年),頁 0397 。 16 署、帝王廟、祈穀殿等各祠祭署俱署 令,從七品;署丞,從八品。 神牲所廩牲令大使,從九品;副使,未 入流。 洪武四年 (1371) 太常司: 卿,正三品。 少卿,正四品。 司丞,正五品。 典簿,正七品。 博士,正七品。 協律郎,正七品。 贊禮郎,從八品。 神樂觀提點,從六品。 神樂觀知觀,從九品。 天壇、地壇、朝日壇、山川壇耤田祠祭 署、帝王廟、祈穀殿等各祠祭署俱署 令,從七品;署丞,從八品。 犧牲所廩牲令大使,從九品;副使,未 入流。 《明史》卷 74〈職官志三〉 洪武十三年 (1380) 太常司: 卿,正三品。 少卿,正四品。 司丞,正五品。 典簿,正七品。 博士,正七品。 協律郎,正八品。 贊禮郎,正九品。 神樂觀提點,從六品。(洪武十五年改 隸僧錄司,改為正六品) 神樂觀知觀,從九品。(洪武十五年改 隸僧錄司,改為從八品) 司樂,從九品。 天壇、地壇、朝日壇、山川壇耤田祠祭 屬、帝王廟、祈穀殿等各祠祭署俱署 令,從七品;署丞,從八品。 犧牲所廩牲令大使,從九品;副使,未 入流。 《明史》卷 74〈職官志三〉 洪武二十四年 (1391) 太常司: 卿,正三品。 少卿,正四品。 司丞,正六品。 典簿,正七品。 博士,正七品。 《明史》卷 74〈職官志三〉 17 協律郎,正八品。 贊禮郎,正九品。 司樂,從九品。 天壇、地壇、朝日壇、山川壇耤田祠祭 署、帝王廟、祈穀殿等各祠祭署俱奉 祀,從七品;祀丞,從八品。 犧牲所廩牲令大使,從九品;副使,未 入流。 洪武二十五年 (1392) 太常司: 卿,正三品。 少卿,正四品。 司丞,正六品。 典簿,正七品。 博士,正七品。 協律郎,正八品。 贊禮郎,正九品。 司樂,正九品。 天壇、地壇、朝日壇、山川壇耤田祠祭 署、帝王廟、祈穀殿等各祠祭署俱奉 祀,從七品;祀丞,從八品。 犧牲所廩牲令大使,從九品;副使,未 入流。 《明史》卷 74〈職官志三〉 洪武三十年 (1397) 太常寺: 卿,正三品。 少卿,正四品。 寺丞,正六品。 典簿,正七品。 博士,正七品。 協律郎,正八品。 贊禮郎,正九品。 司樂,正九品。 天壇、地壇、朝日壇、山川壇耤田祠祭 署、帝王廟、祈穀殿等各祠祭署俱奉 祀,從七品;祀丞,從八品。 犧牲所廩牲令大使,從九品;副使,未 入流。 《明史》卷 74〈職官志三〉 建文中 (1399~1401) 太常寺: 卿,正三品。 少卿,正四品。 寺丞,正六品。 典簿,正七品。 博士,正七品。 協律郎,正八品。 《明史》卷 74〈職官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