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款项支付会签表 合同对方:柳州市郑重起重机销售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QG-WZ-2024055 合同价格:32000元 已支付:0.00元 本次支付:32000.00元 本次为第1次付款 本次支付后剩余金额:0.00元 今收到乙方报送的付款申请,根据合同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经双方确认并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 方提交付款申请(一式三份)及结算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实际开票的税率,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税率, 甲方有权在结算中扣减税率差额;如超出合同规定的税率,甲方不补税率差额),甲方支付乙方全额货款。如乙方未 按合同约定提交材料或所提交材料不齐全的,甲方有权拒绝或者延迟支付货款。” 的付款约定,经我公司有关部门核 定,该货物已办理完入库手续,且全额发票已交。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 100%货款 ,共为人民币(大写): 叁 万贰仟元整 (¥ 32000)。 收款单位:柳州市郑重起重机销售有限公司 收款帐号:70802015201050000463 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柳州银行商业港支行 发起人:黄均昀 审核人: 部 门 会 签 生产技术部: 陈国青 同意 2024-10-23 经营管理部: 唐强 同意 2024-10-31 财务部: 玉帅 同意 2024-10-31 法务风控负责人: 邱和丰 同意 2024-10-31 分管领导: 李均毅 同意 2024-11-05 杨启东 同意 2024-10-31 总经理: 何能镇 同意 2024-11-07